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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武汉大学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持续更新第8号)时间:2020-02-27 点击数:


武汉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

为最大限度减少校内人员聚集和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同时做好居民在家属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的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现就调整后的自强超市网购物资配送和爱心捐赠生活物资发放的方式通告如下:

一、自强超市网购物资的配送

自3月1日起,自强超市网购每2日进行1次。居民进行网购操作时,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所在楼栋信息和联系电话,以便顺利配送。各校区及服务点具体配送时间由自强超市在网购服务群上通知。

居民网购成功后,自强超市将网购物资配送到各校区服务点,服务点志愿者按网购信息与各片区网格员及值守人员联动配送至各楼栋。货品配送至楼栋后,通知居民有序下楼取货,避免人员聚集。个别居民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配送时间内取货的,其网购物资暂存服务点,另行通知领取。

二、爱心捐赠生活物资的发放

学校接收的用于面向校内居民发放的爱心捐赠生活物资(如蔬菜、水果等,下称“生活物资”),均按社区调配,由社区统一管理和分配,并优先满足生活困难和行动不便的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每个社区划分若干个配送服务点。社区组织力量(包括社区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和院系包管楼栋值守人员等)先将接收的生活物资转运至各服务点,再分别从各服务点配送至楼栋单元门口后,通知居民有序下楼领取,避免人员聚集。对行动不便的居民,直接配送至住户门前。

当前,武汉市疫情防控已进入最吃劲的关键期。为巩固扩大前期战果,有效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希望校内居民理解和配合封闭管理期间的生活物资配送模式,尽一切可能减少外出采购和人员集聚的传染风险,共同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7日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遏制校园内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要求,实施如下措施:

一、严格“四类人员”管理

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一律严格按照规定送医院就诊或送隔离点隔离观察治疗。切实做好学校轻症新冠肺炎隔离点的患者接收、医学观察治疗、后勤生活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校门封闭管理

自2月12日8:00起,对学校所有大门实行全封闭管理,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严禁行人及车辆进出校园。

2.运输防疫物资、实施后勤保障和医疗救护等特殊车辆,经严格查验后方可进出校门。

3.校内居民因生活必需确需进出校门的,应提前到其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持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进出校门,否则一律不允许出校。各校区社区值班电话:文理学部社区68762519,工学部社区 68773481,信息学部社区87387288,医学部社区68759412。

4.门岗值守、卡点执勤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严格查验证件证明并逐一做好登记,确保严管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社区网格管理

1.加强宣传引导。保卫部与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QQ群等平台和社区“小喇叭”,及时向广大住户广泛宣传《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的要求及学校制定的具体措施,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执行。

2.加强卡点管控。学校指挥部组织联防联控小组在各社区主要路口设立若干个卡点,对社区出行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对行人进行体温检测和询问登记,禁止在校园内遛狗,及时劝导居民遵守相关规定,对不服从管理和劝诫者采取必要措施处理。

3.加强巡查监督。保卫部组织专班在校园内进行不间断巡逻,社区居委会安排专人在辖区内进行巡查,及时劝阻人员随意流动。

四、严格追责问责处理

对执行本通告各项规定中,因工作不力或出现失职渎职行为而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据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追责、严格处理。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为配合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排查、分类诊疗和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等工作,现将有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开展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由学校各二级单位逐一通知到本单位的每一名在职教职工(含合同制)、学生和离退休人员,配合居住地所在社区做好每天的体温监测和日报告工作,要求及时报告体温超过 37.3℃及其他身体不适情况,由各单位每天汇总后及时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留校学生由学校统一配发体温计,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落实发放;由于学校医院体温计库存十分有限,部分校内居住教职工若家里没有温度计,可拨打相应社区咨询电话或通过所在单位协调,由社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商校医院配送温度计上门。

二、规范“四类人员”摸排隔离诊治工作(四类重点人群为: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根据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患者收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各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从即日起,原则上只能收治确诊的重症病例和危重症病例,以及疑似的危重症病例。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患者,确诊轻症患者,由街道安排车辆送至方舱医院或区确诊轻症医院,如新就诊的由定点收治医院暂时留观并及时通知区指挥部安排送往区隔离点或指定方舱医院收治;已经收治的定点收治医院要及时办理出院手续,通知所在区指挥部送往社区隔离点或指定方舱医院。如果患者户籍地不在本辖区的,由本辖区指挥部先行安排收治,然后通知户籍所在地指挥部将患者转运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隔离点或指定方舱医院收治”。为落实上述通知精神,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居住在武汉大学辖区内师生员工就诊、收治及有关管理工作,现明确:

1.居住在武汉大学辖区内凡是有发热或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及其它感冒症状的师生员工,请到位于工学部的武汉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独立诊区就诊筛查(滞留市外患者在所在地就近就诊),进行血常规和全胸片检查,由校医院做好分类处理。

2.筛查出的新冠肺炎疑似重症患者,由武汉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独立诊区立即开具转诊单到人民医院或中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由区指挥部或街道安排车辆送至转诊医院,在人民医院或中南医院给予肺部 CT 检查和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检测,尽快明确诊断。在等待结果期间,由校医院和社区及时联系区指挥部或街道安排送往指定隔离点;疑似轻症患者,街道安排车辆送至对口疑似隔离点。疑似隔离点提供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两次阴性,患者自行前往普通医疗机构就诊。检测结果阳性的,由隔离点申请区指挥部转至方舱医院或定点医院治疗。

3.明确诊断的新冠肺炎重症和危重症患者以及疑似的危重症患者,由学校全力协调人民医院和中南医院收治。

4.明确诊断的新冠肺炎的轻症患者,由校医院和社区及时联系区指挥部或街道安排送往我校轻症患者隔离点或指定方舱医院收治。

5.经过排查后的普通发热患者和无症状的密切接触人员,由街道和社区安排送往有关酒店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

6.居住在武汉市校外的师生员工,由当地社区按照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进行分诊和救治。如确有需要,也可到武汉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独立诊区进行就诊。

7.对于在方舱医院和各个隔离点隔离的学校师生员工,由校医院做好医学追踪登记,所在二级单位做好后续的生活关怀和心理指导。校内社区设 24 小时值班电话,为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和必要帮助, 文理学部珞珈社区值班电话:68762519,18986080295;工学部茶港社区值班电话:68773481 , 18062032469 ; 信息学 部测绘社 区值 班电话:87387288,13476170288;医学部高家湾社区值班电话:68759412,13986133371。

三、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全校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全校师生要本着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做好集中收治和隔离措施,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收尽收,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全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加强戴口罩、勤洗手和消毒等防控措施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防护知识深入人心。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房前、屋后的公共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室内卫生,改善居住环境卫生。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师生及家庭成员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因地、因校、因师、因生制宜做好在家学习的组织工作,一律不得组织集中线下教学、培训、考试等活动。要与属地街道、社区加强联系,动员党员干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就近就地支持帮助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同心协力、严防死守,坚决避免疫情在校园内蔓延。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精神,学校决定推迟春季开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学们不要提前返回学校,在校同学要尽可能少出宿舍,无特殊原因不得离校。具体开学时间确定后,学校将及时发布报到注册通知,指导学生按时办理返校报到手续。全校师生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确保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妥善利用好开学前这段时间,因地制宜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

为确保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和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教学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同学们要合理安排时间,针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做好正式开学前学习准备。学校将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为同学们提供学业指导。同学们可在线学习“中国大学MOOC平台”“珞珈在线”等网络资源课程,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分享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并积极与授课教师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作业。课程考试和考核方式待定,课程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二、授课教师要依据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及时调整课程教学大纲、优化教学内容, 通过直播授课、组织学生网络自主学习等方式开展理论知识学习。授课教师要提前整理好课程简介、概论、参考书目等内容,积极主动和学生对接,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等方式在线答疑解惑。根据学习指导开展情况,教师可适当布置作业,并做好在线辅导和对学生学习的考核。

三、研究生应主动联系辅导员和导师,根据导师研究计划,充分利用现有书籍、研究资料以及网上教学科研资源开展课程自学、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

四、研究生导师不得擅自通知研究生提前到校。研究生导师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与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研究、生活和思想动态,加强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等的远程指导。

五、各学院(系)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畅通学生辅导员、授课教师、本科班级导师、研究生导师与学生联系渠道,主动联系和服务学生。要制定详细教学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好开学前教学准备和学生学业指导工作;要细致了解授课教师课程准备情况,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开课的课程要做好预案,妥善安排好代课教师;学生辅导员要积极协助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和研究生导师建立QQ群或微信群,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

六、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加强工作协同,研究制定延迟开学的应急教学组织总体方案。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要指导各院系、各专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要求各院系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方案分别报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备案,各专业实施方案报院系备案;要加强在线监督,确保教学保质保量完成;要维护和开放在线课程和教学资源,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推介优质网上课程;要提前制定实验教学计划,保障实验设备安全,受疫情影响不能开设的实验实践类课程要及时调整;要认真做好疫情期间有关学位论文外审、答辩、学位授予的服务、指导与监管工作;要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及时做好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复试和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等工作的通知;要暂停组织学生在校、生源居住地或外地开展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暂停一切团体和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对已在外实验、实习、实训、实践但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疏导,防止学生产生焦虑情绪,减少疫情对学生学业的影响。

七、各学院(系)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国际学生(含全英文授课学历教育项目的国际学生)有关安排参照本通告执行,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八、附属中小学校要按照《武汉市中小学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开展在线教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实施细则。要积极搭建空中课堂平台,科学制定在线教学方案,有序开展在线教育教学,有效指导学生学习生活。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

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有效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自2020年1月27日8时起,在之前已经采取的校门管理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校园管控,对除文理学部附中门、工学部茶港门、信息学部珞珈门、医学部大门以外的其他所有校门实行完全封闭管理,禁止任何机动车及行人通行。文理学部附中门、工学部茶港门、信息学部珞珈门、医学部大门等4个非封闭校门将同时开放机动车和行人进出校通道,只允许校内车辆和与防控工作相关且经预约的校外车辆通行,并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封闭校门的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特殊时期采取的临时管理措施,给大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

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及教育部相关意见,学校决定推迟春季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请广大师生密切关注疫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妥善采取防护措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请已离校在外地的师生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做好医学筛查,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联系当地社区管理部门咨询或求助,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主动配合学校所在单位做好健康状况报告等工作,尤其是要及时报告被确诊、疑似或隔离观察的情况。在汉教职工尽可能待在家,原计划返校的学生(包括家在武汉市内的学生)暂时不要返回学校,在校学生尽可能少出宿舍,合理安排作息,最大程度减小感染风险。

学校教学科研等部门要指导各学院(系、中心)尽快制定特殊时期工作预案,提前做好教师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研究的安排;学校各单位要主动关心师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和第9号)》精神,最大限度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学校决定就寒假期间有关工作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1.自即日起,不要求各单位值班人员到岗值班值守,改为居家电话值班,各单位负责人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通过电话或网络协调和处理有关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外出,并做好家庭卫生、个人防护等工作。

2.自即日起,学校总值班工作全部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承担,之前从有关部门抽调参与总值班工作的干部暂时不承担值班任务,若有新的安排另行通知。

3.全校师生应尽量避免外出,积极配合政府的有关要求。校内社区设24小时值班电话,为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和 必要帮助,文理学部社区值班电话:68762519;工学部社区值班电话:68773481;信息学部社区值班电话:87387288;医学部社区值班电话:68759412。建议留校学生尽量不出宿舍,学校将适时整合食堂开放点和超市营业网点,由后勤服务集团安排专人送餐和送货到宿舍楼栋门口,相关工作由学校后勤服务集团会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 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有什么需求可联系本学院(系)或培养单位辅导员。

4.全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全面掌握师生员工情况,尤其是出现发热、咳嗽等生病情况要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为做好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普通病患和发热患者混杂就诊导致交叉感染,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报请武昌区卫健局同意,自2020年1月26日8时起,学校决定将校医院工学部第一门诊部(武汉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为发热独立诊区,只接受发热患者的诊疗,学校有发热症状的患者请直接到工学部第一门诊部就诊。其他疾病患者请到文理学部校医院本部就诊。

特殊时期采取临时措施,给大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希望学校师生理解和积极配合。

武汉大学医院发热预检分诊咨询电话:027-68772155。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发布单位: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发布日期: 202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