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时间:2021-04-29 点击数:

药剂科承担着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质量管理任务以及提供安全、有效用药的各项药学技术服务,同时又是承担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药剂科一直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医院药事工作进行管理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科室管理制度以及技术操作规范,对购进的药品严把质量关,杜绝了假药,劣药进入本院或在病人中使用。

一、药剂科设置

我院共有四个门诊部,其中本部(文理学部)设有药库、中药房、西药房和住院药房:一门诊部(工学部)设有西药房、中药房和中草药煎药室;二门诊部(信息学部)设有中药房和西药房;三门诊部(医学部)设有一个药房。

二、人才队伍

目前全科有职工25人(其中本部11人),全部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副主任药师2人,主管药师20人,药师3人。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17人,占药学专技人员的68%。大专及以上学历25人,占全科人员的100.0%。取得硕士学位6人。

三、主要职能

1.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2.药学技术服务与临床药学工作,包括处方审查与调配、用药咨询、合理用药分析与监督、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等。

3.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

4.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其它工作。

四、主要技术工作规范:

1.门诊药房实行大窗口发药,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操作规范。

2.本部和一门诊部急诊药房实行24小时工作制,中午与夜间实行值班制。

3.门急诊药房实行电子处方。

4.药剂科建立了“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制定、落实药事质量管理规范、 考核办法并持续改进。

5.负责合理用药的监督、指导、评审,开展药物安全性监测。

6.每季出刊一期“医院药讯”。

7.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按省监测中心要求实行直报。

六、门诊取药须知

1. 取药前请先交清所有药费,交费之后,处方当日取药有效。

2. 患者凭处方及收费单据取药。

3. 取药时请当面点清药品。

4. 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药品属特殊商品,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予退换。

5.对于急诊病人,孕妇,行动不便老人,残疾人可优先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