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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停止使用旧门诊病历的通知时间:2013-09-09 点击数:

全校职工:
离、退休及在职职工的新门诊病历换发工作已经完成。从2013年10月1日起,全校职工在校医院就诊、报销医疗费时请出示新门诊病历。从2013年10月1日起,旧门诊病历一律作废。还未办理新病历的职工请与公费医疗办公室联系办理(电话68761880)。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20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