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对节假日放假的规定和学校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对201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周六)法定放假,4月6日(周日)正常双休,4月7日(星期一)补休。4月8日正常上班。
2、各单位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安排,医院本部急诊24小时应诊。
3、各单位做好值班安排、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完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4、医院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请各单位做好自查工作。
5、各单位将安排好的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在4月5日前报院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