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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离退休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时间:2015-06-03 点击数:

全校离退休老同志:
经与校财务部、离退休工作处协商,现已确定进行今年第二次离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报销,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如下:
1. 工学部:地点:工学部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退休人员:6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6月16日下午2:30-4:30;
离休干部:6月16日上午8:30-10:00;
80岁以上:6月16日上午10:00-11:00。
2. 信息学部:地点:二门诊2楼
退休人员:6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离休干部:6月18日上午8:30-10:00;
80岁以上: 6月18日上午10:00-11:00。
3. 医学部:地点:医学部教工食堂二楼(老干活动中心)
退休人员:6月19日9:30-11:00,3:30-4:30;
离休干部:6月19日上午8:30-9:30;
80岁以上:6月19日下午2:30-3:30。
4. 文理学部:地点:校医院本部5楼
退休人员:6月23、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6月25日下午2:30-4:30;
离休干部:6月25日上午8:30-10:00;
80岁以上:6月25日上午10:00-11:00。
此次报销医疗费的收据起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报销时请携带本人校内新病历、转诊单及收据(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外院就诊病历、特殊检查报告单、取药电脑处方附联或治疗明细单。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