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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随着学校信息化管理的不断完善,为了简化医疗费报销程序、方便广大教职工及学生报销医疗费,在广泛征求意见,与学校有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经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9年7月18日开始,医院开具的转诊单已经由医院信息管理认可,不再需要到所在单位盖章,同时取消院外就医报销收据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规定。原转诊就医报销其他程序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2019.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