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防控办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及院感控制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1]62号),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擅自处置(包括首诊及复诊)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转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期间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因我院属于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具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肌痛、结膜炎、腹泻、皮疹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请前往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谢谢配合!
温馨提示:学生请联系院系辅导员陪同,其他人员请联系所在街道、社区转诊至辖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武汉大学医院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