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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以民主推荐的方式选任超声影像科主任的通知时间:2023-09-05 点击数:

全院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武汉大学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医院党字〔2022〕18号),决定以院内民主推荐方式选拔任用超声影像科主任,便于整合全院超声影像类工作人员,规范科室的日常管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和职数

超声影像科主任1名

二、选拔任用条件

选拔任用条件按照《武汉大学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医院党字〔2022〕18号)第二章执行。其中,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如下:

(一)政治素质良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风良好。

(二)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四)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管理能力;有相关岗位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五)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心胸开阔,顾全大局。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并且愿意为医疗卫生事业奉献。

(七)在岗并签署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员工,需在本院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近3年的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无不良执业记录。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可由科室推荐,也可个人自荐,均需要填写民主推荐表(附件)并交院办公室;根据推荐情况召开职工代表会议,以无记名形式进行推荐。

2.资格审查。推荐人选应该满足《武汉大学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所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3.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和资格审查情况初步确定考察对象,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党委会审定。

4.公示考察对象。在医院网站上对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5.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产生干部拟任人选,并报院党委审批。

6.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有关事项

1.推荐报名请填写《武汉大学医院民主推荐选拔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于9月27日前报送院办公室。

2.民主推荐期间,欢迎大家向医院客观公正地推荐人选、反映情况,接受全院职工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医院民主推荐干部报名表(模板)

武汉大学医院

2023年9月5日

附件【武汉大学医院民主推荐干部报名表(模板).docx】已下载